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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中学、幼儿园:
为全面总结我市2021年度教育技术装备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教育技术装备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2.能够服务于全市、本县(市、区)教育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指导科学、落实有力、重点突出。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活动中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认真落实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组织教育技术装备、图书馆(室)项目的实施,工作扎实,进度快,效果好。
3.能够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影响,并取得一定成效。
4.积极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市和全省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成绩突出。
5.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实验教学工作,按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装备规范,仪器设备、附属设施配置齐全。实验室管理科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积极开展读书育人、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成绩显著。
6.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由市教体局统一评选。
(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加强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管控的工作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及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开展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科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遵法纪,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地完成仪器设备配置、图书馆(室)配置、实验室管理、图书馆(室)管理、实验教学和体音美器材管理工作。
3.连续从事实验室、图书馆(室)管理、实验教学或体音美器材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4.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在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室管理、图书馆(室)管理、实验教学普及、音体美器材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勤奋努力,大胆创新,成绩显著。
(二)质量监督检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遵法纪,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地完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任务。
3.连续从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二年以上。
4.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中勤奋努力,大胆创新,成绩显著。
5.在省、市、县装备项目或工程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要注意向基层倾斜。先进个人评选,基层教师和实验人员、图书馆(室)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5%;先进集体评选,要向基层学校倾斜,所占比例不低于50%。
3.评选出的先进集体要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先进个人要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附件3)。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16日前,按各单位名额分配(附件1),将《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装备站(矿工路西体育场)301室,电子稿发送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邮箱。
邮 箱:pdsjyyqz@163.com
联 系 人:程璞森
联系电话:0375-2866360 附件1-4(点击下载)
附件1.2021年度平顶山市教育技术装备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4.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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