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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情况评估的通知》(教 科技函〔2024〕236 号)部署安排,我市将开展 2024 年度中小 学数字校园发展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各省级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以下简称“省级标杆校”)、 星级数字校园发展情况和智慧校园建设情况。
二、评估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河南省中小 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三、评估方式及程序
(一)评估方式 评估采用学校自评、县(市、区)复核、线上评估、实地抽 查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提交材料并审核推荐。
(二)评估程序
1.2024 年度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情况评估:全市 60 所(含 汝州)省级标杆校全面梳理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工作,总结数字 校园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等方面的举措、机制和成果, 登录平顶山市数字校园评估系统(网址: https://pdsbgxpg.educloud.plus),在“发展情况评估”模块 提交自评报告及有关支撑材料。
2.2024 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全市 未获省级标杆校称号的学校对照《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 准(V2.0)》自评结果达到 150 分以上的,可登录平顶山市数字 校园评估系统(网址: https://pdsbgxpg.educloud.plus), 在“2024 年度平顶山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星级评定”模块按照系 统要求在线提交自评材料申请参加本年度省级标杆校评估。
3.2024 年度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全市 60 所(含汝州)省 级标杆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试行)》自评 - 2 -结果达到 85 分以上的,可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系统 (网址:https://bgxpg.hner.cn),在“智慧校园评估系统” 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在线提交自评材料申请本年度中小学智慧校 园评估。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纳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门研究,各 标杆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应 用展示平台(https://szxy.hner.cn)展现数字校园建设成效, 推动学校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积极培育中小学智慧 校园,确保完成“十四五”中小学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目标。
学校请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前完成申报,县(市、区)审核 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
联 系 人:乔喜峰
联系电话:2629876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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