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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顶 山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含民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19〕
201 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落实校长责任 制,实施有效管理。
二、严格标准,开展自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卫生状况、卫生室及校医配置、有无资质证照、健康教育课开设、新生入学体检、年度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记录等进行全面自查。
三、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重点检查发生过疫情和学校卫生工作薄弱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体卫艺〔2019〕201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春夏之交,气候多变,是结核、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高发时段。特别是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多地学校连续发生多起结核病疫情,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校传染病防控直接关系到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落实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平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实施有效管理,防止传染性疫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的要求及规定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特别是结核病、麻疹、手足口病、流感等防控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人, 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学校疾病预防的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和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各地检查时要对学校卫生状况和条件、卫生室及校医配置、有无资质证照、健康教育课开设、新生入学体检、年度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健康教育课时及师资的落实。加强健康教育师资的专业培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因校因地制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完善健康教育课内容。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开设画展、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各种形式,切实增强学生传染病防控的能力和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加快推进健康监测平台建设,将学生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控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强化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缺勤等实施日报告和分级预警,学校设置专职疫情报告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严格应急处置报告与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可疑传染病疫情,要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要求立即报告,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登记管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传染病管理、预检报告、疫源地消毒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2019 年 4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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