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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19〕404号) 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严格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务必对照《通知》 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的自查工作。
2019年9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体卫艺〔2019〕404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和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人数众多,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是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形势,把握特点和规律,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署;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职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必须落实校长负责制,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加强平时对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排查整改,实施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二、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按照学校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全面部署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认真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规定,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建立校领导陪餐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三是查食堂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四是查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及留样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是否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六是查安全饮水管理情况。重点查是否建立安全饮水管理制度,使用自备供水设备的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自备水井设备要在开学前认真检查检测水质合格情况,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七是查对供餐企业的监管情况。重点查供餐企业的资质情况、工作人员的资格和培训情况;是否建立严格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落实“黑名单”制度。八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九是查明厨亮灶工程推进情况。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是否落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实现有效监督。十是查学校小卖部的治理情况。重点查学校内设小卖部(商品部)的监管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是否存在售卖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现象。幼儿园和非寄宿制中小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应经批准并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还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和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学生校外就餐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河南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技术方案》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落实好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好学生年度体检、新生入校体检,建立完善并保管好学生健康档案。要认真落实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对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我省近几年学生结核病疫情的通报情况,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重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特别是重点加大寄宿制高中和高校的防控工作力度。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人均使用面积,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切实减轻学生学习压力,保证休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
四、认真落实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健康教育课时及师资的落实。加强健康教育师资的专业培训,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完善健康教育课内容。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的教育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开设画展、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各种形式,切实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的能力和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 〕13号)精神,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部“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活动,落实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的各项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积极开展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加快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真正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完善学校卫生室建设,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
五、严格并规范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传染病疫情处置,认真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程序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排查,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及时向属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和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和传染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师生健康。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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