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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作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落实晨检制度。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要求校医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各学校要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要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衣,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等。
四、开展健康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
五、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学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六、严格落实应急处置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可疑传染病疫情,要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要求立即报告,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登记管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传染病管理、预检报告、疫源地消毒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市学校卫生保健站联系电话:0375-4973121,电子邮箱:baojianzhan111@163.com。
附件:
1.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
2.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印发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的通知
2019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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