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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公安局: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按要求认真落实,并于我市学校开学后20天内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另,请市直属各学校将开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
附件: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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