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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示范区食药分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全市各类学校将有序返校复学复课。为确保疫情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须进一步加强校外供餐安全的监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外供餐准入条件
对新申办或者申请延续许可的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逐项严格审查把关,特别是对配送食品的运输设备、设施、保温、保洁、检验检测能力等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已经许可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将许可材料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对许可质量、供餐条件、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依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中小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教体办〔2019〕166)文件精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校外供餐:
(一)需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实施前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校外供餐。
(二)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要以招投标方式,或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进行供餐。
(三)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四)实施校外供餐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三、严格落实供餐单位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一)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疫情期间,从业人员除了要有有效健康证明外,还需提供“三检合格报告”(即核酸检测报告、血清检测报告、胸部CT报告)。要做好每日晨检及健康记录。
(二)要严格食品原料采购。供餐单位疫情前库存的食材一律清空,重新采购新的食材。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
(三)要严格场地和器材消毒。每日对食品处理区、人员通道等场所进行彻底的通风清洗消毒,严格规范每餐餐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消毒后餐饮具按规定放入保洁柜存放。
(四)严格配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校园内分餐,供餐单位食材加工至成品后需在2小时内分餐、配送完毕,且保持餐食中心温度70度以上。
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对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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