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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进展情况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0〕693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单位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情况统计表》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数据需分开统计。同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各县(市、区)以教体局为单位汇总报送,局属学校、 幼儿园(含分校、分园)以总校为单位直接报送。
三、2020年12月2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4973121
邮箱:baojianzhan111@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进展情况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0〕693号)
2020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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