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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教体系统传染病防控能力和卫生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师生健康素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现就做好学校“健康副校长”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学校(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二、选聘原则、范围和任职条件
(一)选聘原则
按照“一校一院、多校一院、属地就近”原则,为全市学校(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参照执行)选聘“健康副校长”。
(二)选聘范围
属地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局属学校详见《市直学校医校联合范围划分建议表》(附件)。
(三)任职条件
医疗卫生机构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公共卫生(含临床)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对学校卫生工作富有热情。
三、“健康副校长”工作职责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是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卫生健康副校长在市卫健委、市教体局领导下,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一)参与制定教学计划。卫生健康副校长参与指导学校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卫生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完善卫生工作机制。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即每月至少到学校现场指导一次卫生健康工作;每季度至少为全体师生上一次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行政例会,研究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安排、课程设置、健康校园建设等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校师生或家长代表座谈会;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次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梳理一次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全方位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
(三)提升师生健康素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生体检报告或健康状况调查情况,指导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疾病危险因素早期干预,向师生及学生家长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建立以学校相关人员(校医或生物老师)为主、班主任(校医或保健老师)为辅的卫生辅导员队伍,共同推进学校卫生健康工作长效机制;协助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慢性病防控(近视防控、口腔健康等)、心理健康等重点工作落实。
四、选聘程序
卫健部门负责从属地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教体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数,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卫健部门推荐人选中聘任"健康副校长",并颁发聘任证书,聘用情况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备案。
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由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市、县教
体部门与卫健部门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分级选聘,原则上一人一校,任期一般为3年,可续聘;如遇工作变动或原人选不适合该项工作的,由学校与派出单位会商,按程序研究后予以调整或重新选聘。健康副校长人员编制和工作关系不变,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工作任务计入选派单位工作量,不兼薪,非坐班,享有选派单位评优评先优先权。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教体、卫健行政部门负责“健康副校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卫健部门参照本方案,积极联动,共同推进“健康副校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教体部门:负责“健康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评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按相关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严格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培养先进典型,交流推广经验,适时开展评选表扬。
2.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健康副校长”推荐、选派等工作;支持、指导、督促所选派的“健康副校长”按照目标开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受聘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工作成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3.学校(幼儿园):负责对“健康副校长”的聘任,将“健康副校长”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健康副校长”开展工作,落实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建立健全与“健康副校长”的工作联系机制,主动安排“健康副校长”参与和指导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授课;定期或不定期与“健康副校长”研究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健康副校长”工作档案,定期向市教体部门、市卫健部门报告本校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业务培训
教体、卫健部门共同制定“健康副校长”培训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健康副校长”进行培训,提高“健康副校长”业务技能。
(四)严格考核评价
教体、卫健部门每年对"健康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健康副校长”适时予以表彰,并将考评结果通报任职学校和本人所在单位,在选优评先、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健康副校长”解除聘任。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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