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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2022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春季气温回升,也是食物中毒事件的易发、高发季节,加之开学在即,学校食堂面临设备重新使用、新聘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欠缺等问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充分认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根据辖区内学校实际情况压实责任到人,做好开学前检查工作,自即日起至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检查工作,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将相关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
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陪餐制度、食品原料公示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按照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办餐饮〔2018〕112号)要求,结合《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本地实际,切实抓紧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消毒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各项清洁及消毒情况是否做好记录。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使用前的清洗消毒记录是否完备。
五是查食品原料质量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掌握所有从业人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强化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是否建立并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是否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如实记录,发现具有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合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操作症状的员工,是否责令离开食品操作岗位,是否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八是查“6S”管理模式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开展实施“6S”等先进管理模式,是否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并确保正常使用。
三、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教育体育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场监管局要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要会同教育体育局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食品安全自查或自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和问责。
四、严管冷链食品,做好疫情防控
要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做好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及加工过程的防护、消毒等防控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产品、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及其他食品和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要摸清使用进口货物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底数,及时发放《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督促其签订《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进口货物的报备、管理、使用工作。
五、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社会共治
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确保正常在线使用,并加强网上巡查。鼓励学校食堂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强化措施,加强指导,推动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提档升级,采取“6S”、“4D”等先进管理方法,落实十化建设;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动员广大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在线学习培训和抽查考核作用,进一步提高软件使用覆盖面,所有学校(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均应完成注册,至少每周考核一次并确保考核成绩合格。
请各县(市、区)局于2月28日前将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表(见附件)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及市教体局学校卫生保健站。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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