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公文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卫生健康委,高新区农社局,市直各学校,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中共平顶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决定,建立医教协同会商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一校一院”“健康副校长”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医教协同会商机制,加强辖区教体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提升学校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二、会商时间与方式
原则上每周会商沟通一次,如工作紧急,可即时沟通会商。会商形式,可通过召开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
三、会商沟通人员
市级层面:市教体局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红英负责,市卫健委由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丁国杰负责,市教体局办公室、体卫艺科、市卫生保健站、市卫健委办公室、疾控科、医政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教体局二级机构市卫生保健站站长王磊、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王金涛为会商联络人。
各县(市、区)教体局、卫健委、学校与对口医院根据情况确定沟通会商人员。
四、会商内容
1.互通工作:相互通报教体部门、卫健部门、学校、医院收到或出台的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文件中,需要双方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
2.技术指导:由各级教体部门负责,会商本级卫健部门,确定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指导学校,安排健康副校长,建立由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医院参加的专业防控队伍,辖区学校师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坚决禁止由校医在学校对体温异常的学生进行医疗处置。安排卫生健康部门人员定期深入学校,开展检查、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学校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校和师生卫生健康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3.核酸检测:师生大规模进行核酸检测或核酸检测抽检,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到学校采样检测。
4.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演练。
5.考试支持:教育部门承担或组织的各种考试,按照组考要求,卫健部门安排防疫副主考、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6.其他事项: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每年对“健康副校长”进行工作考核。其他需要会商的情况。
五、会商程序
市级层面由教体局、卫健委联络人对会商事宜进行筛选、梳理,报两部门会商负责人,并由两部门会商负责人报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各县(市、区)教体局、卫健委、各学校与对口医院就会商事宜进行沟通。
六、工作要求
各级教体部门、学校要主动研究、梳理辖区学校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要事项提请会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认真落实会商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医教协同会商的作用。
2022年3月17日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