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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红十字会,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推动普及全市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提升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市校园救护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对于师生员工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后,遇到意外伤害、运动损伤、急性疾病时,第一时间得到紧急救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教体部门应把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作为保护师生健康的生命工程,积极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协同开展辖区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救护设施使用、救护技能培训等工作,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健康。
二、扎实推进校园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
一是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参照市直局属学校培训模式,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校医、体育与健康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二是加强救护设施配备及使用能力。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推进学校急救箱、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施配备并加强培训演练,有效增强校园救护服务能力。三是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各级各类学校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主动融入教学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
三、培训事宜
本期校园救护员培训对象为局属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1名,培训费由中小学卫生保健站承担。按照《培训须知及救护员培训课程表》(附件1)实施培训,经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
培训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湛北路与东安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市直机关医院(东安路130号)。
四、报名方式
请局属各学校于2023年8月9日10点前将《救护员培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baojianzhan111@163.com。
联系人:李亚明,联系电话:3690308
附件:1.培训须知及救护员培训课程表
2.救护员培训报名表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红十字会
2023年8月8日
2023.8.8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全市校园救护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平教体体卫艺〔2023〕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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