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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离退函(〔2023〕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 “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主题
落实各方责任 造福千万家庭
二、宣传周时间
5月15日——5月21日
三、宣传周内容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家庭教育的政府职责、社会协同和家庭责任的规定。
(二)教育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具体要求。
四、宣传周形式
1.举行启动仪式。5月13日(周六),在体育村举行“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对宣传活动周的意义、主题、内容等进行宣传,详见《“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方案》(附件1)《“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单位联络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宣传周宣传语》(附件3).
2.举办两个活动。宣传周期间,市教体局将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平顶山市首届家长学校建设研讨会”,在市教体局教育电台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家校协同育人》等系列讲座。
3.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咨询站,向家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利用展板、横幅、电子屏等形式营造家庭教育宣传周的宣传氛围。
4.各学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点进行宣传,或围绕“落实各方责任、造福千万家庭”这一主题,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强化各方责任、普及家教知识、促进协同育人的目的。也可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宣传标语、家庭教育云课堂等活动,使家庭教育促进法被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使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到实处。
五、宣传周组织
宣传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现家校共育,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一是要明确专人负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学校关工委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二是要制定具体方案。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对宣传周的活动内容、活动 形式等做出具体安排。三是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新媒体传播手段。组织线上线下互动,扩大宣传范围。四是要注重实效。通过宣传周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履职,共同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这一光荣使命。五是市教体局将根据各单位此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同时作为各学校考评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5月23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1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与5张活动图片)报送至市教体局关工委邮箱:pdsjyjggw@sina.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市教体局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5—3385167 17589551299
附件:
1.“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方案
2.“平顶山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单位联络员情况登记表
3.宣传周宣传语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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