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平政〔2017〕39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已经下放至县(市、区)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因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市体育局颁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收回。需换发新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务必于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核发新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原市体育局所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同时作废。
二、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要及时与本辖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所辖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颁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并向市教体局交回原许可证。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要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各自辖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
2019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