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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驻平各高校,河南医药卫生学校,市属各职业学校,市教体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市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市截止目前发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市委、市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教体系统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完善后的《全市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日
全市教体系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I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切实做好全市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Ⅰ级应急响应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教体系统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全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落实并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在属地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试行)》《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以政府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快速反应,分级负责。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事发单位要立刻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处置。事发地教体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要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规范和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
(四)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进行处置,把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坚持疏导为主,疏散为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五)群防群控,依法处置。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的联系,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处置疫情。对极少数利用疫情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严肃进行处理。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教体局组织机构及职责
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
组 长:邱红标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苏红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张国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志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彦军 党组成员、市一中校长
李俊峰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尹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钮春黎 调研员
刘子东 副调研员
翟瑞安 副调研员
刘占立 副调研员
段晓兵 副调研员
许 钝 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红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耀炜、王磊、袁朝军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办公室,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文字材料;收集、汇总、整理、上报防控工作信息及档案管理等;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宣传和舆情组
组 长:苏红英
副 组 长:宋会娥 李莉芸 李民 白天毅
职责任务:负责防控宣传、舆情引导工作。联系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和媒体,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2.高等教育工作组
组 长:苏红英
副 组 长:张朝华
成 员:陈成功 王蕾 李元贞
职责任务:协调督促各高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高校加强留校生管理,建立留校学生体温检测制度,在公共场合、关键出入口位置等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有人员活动的值班室、门卫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督促学校妥善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的自学工作,安排教师自行做好假期备课和教科研工作,鼓励学校组织教师以在线的方式无偿为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重点做好湖北返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细致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各项筛查、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等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各校必须严格做好晨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主动关注、监测师生健康状况。
3.职业教育工作组
组 长:郭志勇
副 组 长:王艳玲
成 员:张广汉 李留长 景米娜
职责任务:督促职业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职业学校切实做好外出实习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督促学校对有人员活动的值班室、门卫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药品等;督促学校妥善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的自学工作,安排教师自行做好假期备课和教科研工作,鼓励学校组织教师以在线的方式无偿为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细致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各项筛查、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等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各校必须严格做好晨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主动关注、监测师生健康状况。
4.基础教育工作组
组 长:尹卫东
副 组 长:薛建军
成 员:朱亚军 樊俊民 李松 刘翌秋 楚凯华
宋金超 程山平
职责任务: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停课;督促学校对有人员活动的值班室、门卫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药品等;督促学校妥善安排学生寒假期间的自学工作,安排教师自行做好假期备课和教科研工作,鼓励学校组织教师以在线的方式无偿为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细致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各项筛查、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等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各校必须严格做好晨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主动关注、监测师生健康状况。
5.体育健身、训练工作组
组 长:李俊峰
副 组 长:袁朝军 顾亚克 齐屹
职责任务:督促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基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基地停止业余训练;全面取消和延迟由市教体局主办的、各地各部门承办的市级体育竞技赛事、群众性健身集会活动、培训等;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局属各单位一律不得举办体育赛事和群众性健身集会活动;暂停体育俱乐部、体育综合训练馆、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健身房等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和营业活动,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做好健身群众解释工作;督促对有人员活动的值班室、门卫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药品等。
6.物资保障组
组 长:张国顺
副 组 长:杨凯伟 赵宏亮 张贡献
职责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全局防控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和调拨,保障疫情防控救治物资需求。
7.技术专家组
组 长:许 钝
副 组 长:袁朝军、王磊、陈延奎、郭卫红、知名专家
职责任务:负责对疫情的处置工作进行技术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开展工作。
8.学校秩序稳定组
组 长:许 钝
副 组 长:张培华 樊红超
职责任务:负责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秩序;依法处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9.纪律监督组
组 长:苏红英
副 组 长:陈成功 杨成宏 李莉芸
职责任务:对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负责收集教体系统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县(市、区)教体局疫情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教育体育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本辖区学校督导检查、动员及宣教活动,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本级党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三)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根据属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校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学生,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及时送指定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明确学校疫情的报告人,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等上报疫情发生情况。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所在地政府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启动各自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防控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关系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教体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已经安排或通知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同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防控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二)做好防控预案。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针对春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尽快拟定工作预案,开学前,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场地、人员、经费等保障。要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新增防疫设施,确保晨检、午检设施设备按时到位。加强同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引导师生员工科学认识疫情,并及时做好筛查、就医等工作。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前防控工作。
(三)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值班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建立双值班制度,保障疫情上报渠道顺畅。各学校要在关键区域和岗位加强值班力量,如学校校门、宿舍、图书馆等,对出入校园及人员密集区域加强管控,并将值班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及校领导,再由学校逐级上报。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学校应在疫情发生2小时内向属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五)强化疫情防控
1.做好排查工作。要按照要求,对在校、在单位的师生员工,了解其假期去向,重点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对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也要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
2.落实隔离措施。对去过疫区或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严格报告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病例的,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属地卫生部门报告,同时报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联防联控。要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联防联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各高校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研攻关,积极引导高校有关专家,在科学宣传、推广疫情防护知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杜绝师生聚集。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校园场地开放、暂停各类集中考试、严禁提前开学;要提醒师生及家长,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游、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
6.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辖区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六)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推送相关信息,帮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掌握救治渠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和员工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恐惧心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到疫区,加强自我保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七)全面做好留校学生、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要针对假期留校工作人员、学生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并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留校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超市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同时对假期期间学校值守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工作,保障随时联系到学生本人。
(八)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指挥机构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全市教体系统Ⅰ级应急响应自动结束。疫情防控结束后,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九)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八、防控保障
(一)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和各单位,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要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和消毒药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教体局疫情防控资金要纳入各属地统一财政预算,各高校、各单位应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教体系统卫生队伍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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