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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我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根据省教研室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暨观摩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加本次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观摩课评选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对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基本理念有较深刻理解与认识,且有带领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并取得过较显著成效的专(兼)职教师。
2.具有一年以上的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学实践经验(一般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参评教师所在学校必须开设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4.参评教师从《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参考主题》(附件2)或《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推荐主题》(附件3)中进行主题选择。所有参评教师按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健康品饮毛尖茶》(附件4)范例模式,提交一个完整的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包括活动方案、主题生成课、方案制定指导课、中期反馈课、成果展示课以及教师活动反思等内容)。
二、参评办法:
为了确保本次评选活动能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力求本学科专(兼)职教师“人人参与,活动研讨,层层评选,好中选优”。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6日—5月29日)各单位进行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评比,并要求在6月3日—5日将初评结果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送市教研室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jysyzk@163.com,另外,每位参评教师的活动方案设计同上办法报送。
第二阶段,从获得本次市级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的教师中选拔出成绩优异者,以视频课(时长40-45分钟)形式参加市教研室统一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观摩课评比。
三、参评名额分配及获奖比例
1.参评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报送人数分别为小学8人、初中5人(其中:湛河区初中4人、新华区初中3人、卫东区初中2人、新城区初中1人、高新区初中1人、石龙区初中1人)、各县(市、区)高中每校1人,市直中学每校1人。
注:2019年度在省级以上综合实践活动类竞赛获奖的单位(以获奖文件及获奖证书为准)可额外增加一个参评名额。
2.参评获奖比例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评比拟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40%、二等奖60%。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观摩课评比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40%、二等奖60%。
参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活动方案设计有严重知识性错误、参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观摩课教学中有严重知识性错误的,均不获奖。
附件:
2020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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