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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对标教育现代化,研究教育改革发展的先进经验,孵化、提炼和推广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优秀成果,切实提高教育科研工作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的通知》(教教科〔2020〕278号)的精神,决定启动第二批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
本次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三类基地:1.基地校,即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约10所,各县(市、区)教体局择优推荐,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可直接申报。2.基地中心校,即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基地中心校约3所(农村乡镇中心校),各县(市、区)教体局择优推荐申报。3.基地区,即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基地区约2个,县(市、区)级可单独申报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区域性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校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建有专门的教育科研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学校至少开展1项全校性的教育科研项目,参与教师达到单位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3项及以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本校教师有3项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局级及以上奖励。
(二)基地中心校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中心校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建有专门的教育科研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中心校至少开展1项全校性的教育科研项目,参与教师达到单位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2项及以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本校教师有2项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局级及以上奖励。
(三)基地区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区域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建有专门的教育科研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至少开展1项区域性的教育科研项目,区域内参与学校达到学校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6项及以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本区域学校有6项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局级及以上奖励。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教体局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时,分别报送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3份,相应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pdsjiaokesuo@163.com,邮件主题词:2020+2jd+单位名称。于2020年12月31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上报推荐单位后,市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核定,由市教体局公布基地名单并授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玖华 张丽娜
联系电话:2629953 2629913
附件:
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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