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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和推广全市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鼓励广大基层教科研单位和学校及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1.教育科研工作制度规范,能够有序开展科研活动,形成了浓厚的科研氛围。
2. 积极开展教育实验工作。在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新教育实验、教科研活动月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本年度至少完成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二)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
1.热爱教育科研工作,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育科研任务。
2.具有带动本单位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本年度完成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
3.在教育科研基地工作和新教育实验中积极承担实验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县(市、区)单位按分配名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局属学校直接向市教科所申报。申报者须报送《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推荐申报材料一份。
(二)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
由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按分配名额统一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局属学校每校推荐1名。申报者须报送《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推荐申报材料一份。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局属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
2. 推荐申报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翔实,例证具体,重点突出(封面标明单位全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3.申报材料:课题结项证书、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专著含封面、目录;原件由教科所审核后退回)、申报表、推荐申报材料等各一份。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教科所(市教体局南楼209房间),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教科所信箱pdsjiaokesuo@163.com。
联系人:朱宛平 电话: 2629913
附件:
1.平顶山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县(市)名额分配表.doc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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