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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校园艺术教育的发展,更好的展示我市中小学美育成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1〕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我市中小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年度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二、目的意义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项目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
1.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在职教师;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2.分组: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职高)组、教师组进行。
五、活动安排
(一)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开展活动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学校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作品收取阶段(2021年7月)
各县(市、区)、各学校按照各项目具体时间要求,报送至市教体局体卫艺科736室。
(三)作品评奖阶段(2021年8月)
作品收取截止后,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各项作品进行评奖。
六、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局属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类: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3.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5.成果运用。部分获奖作品将推荐选送到省教育厅参加全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附件:
1.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5.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作品类报送表
6.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7.202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2021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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