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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加强全市教职员工和学生核酸检测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要求
按照省、市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应扎实做好每日健康监测管理工作,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定期调整维护测温设备,确保准确性。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重不漏,具体要求包括:
1.常规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立即就医并根据发热门诊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来平返平、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师生员工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应按照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学生因病缺课、教师请假返校时需持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各学校后勤保安、保洁、宿管、食堂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校施工人员;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
3.每周核酸抽检:各学校所有在校师生每周按总人数10%比例循环抽检。每次抽检范围覆盖所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和学科。
二、组织管理要求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学校健康副校长协助对接属地卫健部门,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有序落实师生员工每周核酸检测任务,按要求通过河南省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对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管控。
以上内容若与以往文件要求不一致时请以此文要求为准。
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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