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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决定开展我市2023年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内容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部门和从事教育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例。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是指教师把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一节完整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例(以下简称“课例”),应包含课堂教学实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教学反思、教学评价等。着重强调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体现课堂教学中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突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创新。
(三)名额分配:局属学校,各县(市、区)按分配名额报送(同一学科不超过3节)详见《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评选等级及评选流程
(一)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设置一、二等奖两个等次。
(二)各县(市、区)及局属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参赛优质课进行听课、评课,层层选拔(优质课评价标准见附件1),经公示后上报市电教馆。市电教馆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同时择优上报参加省2023年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同课例一并上报报送单位。
(二)视频技术要求
1.申报的课例视频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录制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包含录播教室),至少双机位或多机位,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2.教学中师生使用的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移动终端、互联网等)上的图像信号需单独采集或录制。
3.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包含“2023年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字样、教材版本、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单位信息不得出现在视频中。片尾显示制作时间,要求同片头。
4.视频要求采用MP4格式。
(三)课例中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教学反思、教学评价均不得出现教师姓名和单位信息。课例大小不超过900MB。
(四)参评教师申报的课例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申报的课例为2022年10月1日之后讲授、录制,须无任何政治性、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相关资料、素材完整。申报的课例应未参加过县(区)级及以上级别优质课评选。
(五)参评课例以U盘形式报送,各县(市、区)及局属学校填写单位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4月30日前以单位集中形式报送市电教馆。所有报送表格均需电子和纸质各一份。不受理个人报送作品参评,过期不候。
四、其他事宜
(一)市教体局成立全市2023年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顶山市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各单位要切实重视2023年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推荐工作,把本活动作为促进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刘 力
联系电话:2629810
电子邮箱:pdssdhjyg@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价标准
2.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3.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申报表
4.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汇总表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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