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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省教育厅及时给予转发,为贯彻落实好《纲要》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纲要》重点针对学校劳动教育的性质和基本理念、目标和内容、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规划与实施、条件保障与专业支持等提出了详尽的安排和要求,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标准。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讨论,尤其是学校校长和从事劳动教育的教师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纲要》进行深刻研读和领会,并做好学习心得笔记。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大劳动教育实施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好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要求。
三、落实纲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纲要》要求,开足开齐劳动教育必修课程,采取多种手段配齐配足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积极开展课内外、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及各学校贯彻落实《纲要》及学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2020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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