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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平护防办〔2020〕1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森林防火宣传月和“119”消防宣传月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森林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学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学生进入林区的野外活动,并要注意防止森林火灾。
三、各单位要严禁组织或鼓励学生上山扑救森林火灾。对学生自发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行为,要果断、及时予以制止。要教育学生在发现森林火灾时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消防报警电话“12119”。
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文字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安全科电子邮箱pja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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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 (平护防办〔2020〕17 号)
2020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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