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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青联字〔20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为培养选拔和表彰在推动平顶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有突出业绩、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典型,特别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典型;以及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任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青年楷模,同时激励、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开启“十四五”规划的新征程中坚持为了“两个高质量”和基本建成“四个强市、四个鹰城”的现代化平顶山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传递拼搏进取、晋位争先的价值追求,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塑造我市青年的新形象,彰显增光添彩、助力出彩的责任担当,促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条件
1.截止2021年4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198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在平工作(服役)2年以上的各族各界青年和平顶山籍在外工作青年。
2.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本职工作及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青年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有较高的认可度。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的发展。
6.积极带领青年创业致富、建功成才,在广大青年中享有广泛声誉。
7.在全市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推进中取得突出成绩。
8.历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省十大杰出青年及全国、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推荐时间
2021年4月19日-4月21日
四、推荐原则
各单位在推报人选时,要着重考虑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推进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激励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具有强烈导向作用的优秀青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党政领导不参与评选。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引导广大青年、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
2.严格把关。在确定参评人选时,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展示当代鹰城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在广大青年中掀起弘扬“三股劲”精神、争先进争出彩、树立新风正气的热潮,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氛围。
3.材料报送。参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1),撰写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要简洁大方,拒绝过度包装,另复印500字事迹简介15份(供评委评审使用)。需提供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贴在推荐表上),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本人身份证及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张。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推荐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出具推荐人选考察意见。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确保评选工作不出纰漏。申报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等材料(word格式)和照片均须附电子版,各种证件、证书、证明请通过翻拍、扫描等形式转化成电子照片形式,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照片打包成一电子文件夹,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在保证照片质量的前提下发至思政科邮箱。
联系电话:0375—2629910
附件:
1.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推荐表
2.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材料样本
3.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简介材料样本
4.第十二届“平顶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考察推报意见材料样本
2021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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