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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87号),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确定郏县教育体育局、新华区教育体育局为“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平顶山市“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异议材料需包括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
电话:0375-2629968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北楼211室
附件:主要事迹材料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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