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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962
信件名称: 举报信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4-02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八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我校校医(八年级三班生物老师)于今日代课时多次对进行威胁(如“想要踹学生”“不想上就退学”等等)数次对学生进行言语辱骂,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禁止学生正常下课活动,禁止学生坐凳子将学生的人身自由限制在座位上,强迫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值日打扫等等)我们一致认为,该教师师德低下为人师表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谨代表全体被罚学生要求:立即撤换该教师,对该教师进行相应处罚,对该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我们一致认为该教师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学习生活,请您守护我们的未来。 八一班全体被罚学生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1-04-14
回复内容: 在收到一封关于市十四中八年级一班学生反映校医(八年级三班生物老师)于当日代课期间有对学生进行威胁等言语辱骂等情况。学校一向对师德师风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该校八年级三班生物老师为潘颖老师老师,兼职生物实验室管理员。十四中家长学校主讲人,德高望重,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为多届学生和家长的家校教育领路人,深受家长和学生们的好评,潘老师从未学医,并非该学生反映的校医。结论一:我校校医为八三班生物老师的反映不实。 二、该学生反映为4月12日八三班生物老师(潘颖)在八一班代课发生辱骂学生等情况,经学校教务处核查,并由八一班班主任和学生集体证明,4月6日至4月13日八一班生物课一直由本班的生物教师王素娜上课,并无其他班生物老师代课情况。结论二:八三班生物老师潘颖从未在八一班代过课。 三、八三班生物潘颖老师为学校生物实验室负责人,4月12日当天上午一直在实验室指导九年级生物实验,4月12日中午12点30与全体九年级班主任教师一直前往一中陪同九年级学生进行中招理化生实验考试,直到全体九年级理化生实验考试结束方离开一中校园,并没有到八一班上课一说,全体九年级班主任和全体九年级学生均可作证。结论三:八三班生物老师潘颖既无有八一班代课情况,又因一中带队外出更无可能同时出现在校内且辱骂学生的可能。 四、经对八一班班主任、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及若干名学生进行问询谈话并逐一写出情况说明。八一班自开学以来至4月13日期间,除英语教师短暂外出培训期间,学校指派代课老师外,无其他任课教师到该班代过课。并且一致反映现任生物教师王素娜对待学生热情真诚,态度和蔼,温柔引导,无论教书育人还是待人待事都认真对待,从未有过打骂过学生的行为。 经查,我校八三班生物教师,并非校医,对八一班学生进行辱骂、威胁的事件并无在我校发生。非常感谢该名同学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学校仍会以此为戒,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管理,打造品质教育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