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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210
信件名称: 202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 咨询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4-19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要求“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我于今年1月份来平工作,3月份进行登记,而公安部门依据《平顶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要求登记6个月后才办理居住证,目前仅有办理暂住登记。请问凭借暂住登记是否可以进行认定?有什么解决办法?开具单位证明是否可以进行认定?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1-07-08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您可以向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咨询2629875.谢谢您的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