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5792 | ||
信件名称: | 幼儿园一班42人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1-08-31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下幼儿园的幼小衔接是否需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大班人数要求招生?如果班级人数超规定人数的40%,家长应该怎么做?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1-09-06 |
回复内容: | 你好,接到来件咨询,市教体局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平顶山市教体局委派工作人员对群众热线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幼儿园的招生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每班幼儿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城市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该投诉件无具体地点、联系人,无法进一步查证。感谢您的来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