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问题出现在“宝丰县赵庄镇初级中学”。具体情况如下:
1、学校强制要求所有学生一定要寄宿,但是不让洗澡,只有放假才能回家洗个澡,理由是,学生太多不好管制。请问在教育法那条规定一定要求学生寄宿学校,还一个星期不能洗澡。但是这都是正在生长的少年,夏天温度这么高,不洗澡,还有女生的生理期,不清洁致使细菌滋生,如果导致学生身体出现问题,请问谁来负责?
2、学生寄宿,晚九点熄灯,但是时常有晚自习老师上课拖堂到八点半。且一到熄灯,必须睡觉,坐在床上都不行。同时熄灯后一小时不能上厕所,如果想上厕所,对不起,先憋着,等到十点后才能进行。如果违反了,会有学校学生会对其进行扣分,请问这些规定和行为是不是损害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可能会有学校领导说:这是为了学生更好地休息,早点睡觉。但是拖堂到八点半,九点熄灯,半个小时的时间,你学校不让洗澡,学生总的需要进行身体的清洁吧,还有回顾一天所学的知识,看看笔记,这个时间是否够呢?还有熄灯后一小时不能上厕所,这是在上学?“坐牢”都比这个舒服,如果有特殊情况,闹肚子,或者是女生的生理期,那是不是也只能憋着,拉在裤子里?这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长期这样是不是会导致学生的心理和身体出现问题,那到时候请问谁有权利负责?
3、一个班学生达到七十,八十人。教育局有明文规定:一个班级人数不能超过56人。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学生午餐排队不许与同学进行正常的沟通,甚至扭头都会导致被扣分,这项规定是不是相当于限制了学生的正常权利?这应该也是不符合法律所规定吧。
4、国庆放假,布置作业“九张试卷,200张左右习题,两篇读书笔记,一篇征文”。初中作业规定平均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分钟,这已经严重超额,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相当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以上问题都是由在校学生进行提供,还有学校的各种问题和规定,这已经严重的危害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还有心理和身理健康,违反了教育法。还望有关部门积极进行调查和处理,希望能够给予学生一个合理,正常,美好的学生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