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揭举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职工史红艳,身份证后四位5526,在凡普信办理贷款,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而在外面搞副业。不但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也败坏师德师风抹黑单位和教师的形象。教育部下达明确指示要整治歪风邪气,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我觉得这就是歪风邪气,他的行为就应该被处置和教育批评,而且单位对这些事包庇不作为,是不是所在单位已经默许可以在外面搞副业经商。虽然欠钱不还不是信访的工作,但是我认为这种挖墙脚和薅羊毛的行为,有关责任单位,应当纠正和严处这种不正之风和歪风邪气。我们也会通过诉讼追究这种失德失信的行为。
主要诉求
1核查是否还在任职,针对在外经商的事情,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处罚。
2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这种失德失信,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行为。
3学校对本人的事情完全是包庇纵容,单位责任人是包庇纵容还是失察失职,希望核查此事。 总书记多次对信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妥善处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我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将向上级监察部门以及信访部门层层反馈,以及向新闻媒体及社交媒体,曝光这种懒政不作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