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5894 | ||
信件名称: | 鲁山县教育局纵容兴源高中公开违反上级政策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2-06-25 |
信件内容: |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规定,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但是鲁山县兴源高中中有大量的鲁山一高在职教师任教,且在《鲁山县兴源高级中学2022年复读班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名师坐镇,优中选优,一高原复读班名师团队,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兴源高中的这种做法很明显不是对自己占有大量公办教师的行为进行整改,而是要继续让鲁山一高的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请问,鲁山一高为什么派出大量教师到兴源高中任教,鲁山县的政策就可以与中央九部委的政策相抵触吗?鲁山县委、县政府、鲁山县教育局就为什么任这种违纪行为长期存在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27 |
回复内容: | 你好!请将此问题反映至鲁山县人民政府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