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市教体局领导好!我家孩子(小名奇奇)原先在新城区天悦晨光幼儿园上学,幼儿园今年年初告知必须一次交5个半月的学费(3月1号到8月15号),每个月是1500元,我们按照要求一次性缴纳。当时幼儿园告知如果提前不上了,可以退费。因为孩子妈妈是教师,有寒暑假,考虑天气也热,就让孩子从7月15号之前开始不上了,且提前和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沟通过。另外,孩子7月份生病,实际出勤天数在一个星期左右。这个幼儿园是8月15号放假,按理说应该退一个月的学费1500元,但是现在幼儿园告知只能退半个月的学费750元,原因是开学的时候签订过一个协议,协议上规定只要当月有1天出勤当月的学费就不退,但这样的规定是明显违规的。而且我们并不记得有这个协议,当时幼儿园也没有告知和提醒我们有这样的规定,想要看看协议内容,幼儿园也拒不提供,到现在也没见到这个协议。孩子7月中旬开始不上学的时候,幼儿园也没有告知当月学费不退。
现在联系该幼儿园园长,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幼儿园处理此事的态度敷衍应付,天悦晨光幼儿园的这种行为涉嫌欺骗消费者,请市教体局严肃查处这种违规拒不退费行为,还教育行业一个风清气正。
补充说明:前期向市教体局反映过,让我们向新城区教体局(0375-2667962)反映处理,但截至目前未给予答复,请市教体局督导该事件进展,扎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为广大老百姓做主。如得不到妥善的处置和回复,我们将继续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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