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6514 | ||
信件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4-04-26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平顶山教育学院11届的学生,当时毕业的时候(2016年毕业)直接发的小学教师资格证,12届毕业的直接发放的就是初中教师资格证,学校让我们认定初中的,资料都齐全的,区教育局说我已经免试认定过一次,这次不认定。学校毕业发的不算认定吧,别的都认定成了,我们是学校统一组织让认定初中的。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4-05-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向有关单位核实,据反馈,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证的规定》(教资字〔2013〕19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该人员已于2016年在新华区认定过小学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20164104521000060,签发日期2016年7月6日,再认定教师资格证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且成绩合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