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法制建设专题 - 法治信息
2019年5月16日,市教体局开展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活动,专题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就教育体育部门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国务院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教育、体育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体育部门负责加强体育类场馆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邱红标讲到,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学校教育机制,下达教育系统年度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明确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要求,推动我市教育体育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邱红标要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尤其是学校要主动邀请辖区消防大队到单位检查指导,推进全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消防安全督查,不断加大学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投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2019年5月29日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