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及其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提倡实名举报,将对提供联系方式的署名举报进行核实,确属实名举报的将优先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同时,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受理途径
1.邮寄信件
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邮编:467000
2.来访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教育体育局北楼616室
3.电子邮件
举报邮箱:zjjjjcz12388@163.com
4.电话举报
电话号码:0375-262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