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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浏览次数: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工作要点

驻平教体纪发〔2019〕16号

 

      2019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不断深化政治监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监督支持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我市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抓好学习,提升全组干部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每周个人自学、每月集中领学、每季专题研讨等方式,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把握派驻监督的政治方向。

2.突出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具体案例,重点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实现以案促学、以案晰理通过专题辅导、以考促学、交流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公务员法等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通报、学习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吸收借鉴各地区、各部门派驻监督工作典型经验。

3.深化教育体育系统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省教育大会、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定期邀请教育体育系统专家学者、技术骨干、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到组内授课,帮助派驻干部全面掌握教育体育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轨迹,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

二、规范运行,加强自身建设

4.完善内部管理。逐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请示报告、学习调研、组务会议、办文办会、工作日志、档案管理、印章使用、借调人员管理、请销假、经费管理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5.优化外部衔接。对照《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平纪发〔2019〕3号),按照往来业务性质特点和程序要求列出外部衔接工作清单。逐步细化各项外部衔接制度规定,进外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6.增强独立性。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合理布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用房;悬挂驻局纪检监察组机构牌子;设立公示公告宣传栏,公布驻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行为规范;集中办公区域增加纪检监察相关制度规定或宣传氛围。

7.提升执纪办案能力。邀请执纪办案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志到组授课,开展以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精选业务骨干参加相关培训,接受新的办案理论,掌握办案知识与技巧;案件办结召开分析会,通过回顾案件办理情况,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把安全工作作为执纪办案的重中之重,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警觉性,守住安全底线。

三、全面压实驻在部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8.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市教体局党组通过辅导报告、专题学习、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9.增强驻在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教体局党组召开2019年全市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定期为教体局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深刻理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监督的再监督”等纪律要求;指导局党组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增强抓好全面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

10.指导加强内部监督力量。做好对教体局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支持局党组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工作,在教育体育系统形成组织健全、力量充实、运转有效的内部监督网络。

11.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根据自身查办的案例,编印《平顶山市教育体育系统典型案例分析》,督促局党组结合自身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改。指导教体局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围绕案例为党员干部讲好廉政党课。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把开展警示教育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相结合。凡被查结的教育体育系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原则上都要实名纳入案例分析,年底集结成册。  

四、丰富派驻监督的方式

12.重视决策参与式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及时填写《会议情况反馈台账》。通过参加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会、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各类会议,对重大问题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提出建议,从源头上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13.突出过程督查式监督。对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可能影响公平正义、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过程监督,对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逐一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出现问题隐患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及时通过“第一种形态”进行干预引导,避免问题积重难返。

14.加强同步跟进式监督。加强与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的联系,结合现阶段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优化监督重点,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驻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15.深化事后补救式监督。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剖析通报、一案双查、督促检查、建章立制和完善管理等工作,形成更加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教体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6.探索舆情研判式监督。注重收集媒体舆情信息,重点关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热线、国内各大论坛、“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关于教育体育系统的各类舆情信息,建立负面舆情信息数据库,对照我市教育体育系统情况,深入研判舆情信息背后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违纪违法隐患。

五、不断强化派驻监督的重点

17.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团团伙伙、两面人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待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奢靡享受、低级趣味以及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等行为。

18.强化重大节日节点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节日节点问题线索排查清单。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升学毕业、大型运动会等节日节点前,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通过明察暗访、票据比对等形式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行为;严肃查处借举办活动之机违规采购物品、收取回扣,违规发放奖品资金等行为。

19.开展三大专项整治。一是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市直学校落实《平顶山市中小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办法(试行)》(平教体办〔2019〕166号)情况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二是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督促教体局针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补课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问题的市直学校在职教师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违规教师责任,还要对管理缺失、问题频发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追责。三是干部职工公务外出纪律专项治理。针对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以及参赛等任务较多的实际,督促市教体局党组就干部职工公务外出纪律进行专项治理,从方案审核、行程安排、纪律要求、管理形式、效果评定等方面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公务外出特别是集体外出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外出纪律,狠刹“把公务外出当干部福利”的风气。

20.密切关注十项关键环节。一是局属学校基建项目立项、教育体育工程招投标、施工阶段调整变更、资金管理使用及拨付环节;二是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干部调整、工作调动、招生考试环节;三是教育体育器材、教辅教材、学生和运动员保险及各类物资物品采购环节;四是局属学校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出租承包环节;五是利用假发票或者编造假事由违规报销票据环节;六是办理等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审核环节;七是农体工程、场馆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环节;八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环节;九是教育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环节;十是社会组织监管合作、高危项目审批、各类体育比赛组织、体育场馆场地招租环节。

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21.抓好信访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登记及办理流程。对重要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处置、严格保密,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类别进行问题线索处置。 

22.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第一种形态”的使用,完善谈话函询信息档案管理,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用好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依纪依规作出恰当处理;敢用善用“第四种形态”,把做好思想工作和严格执行党纪国法结合起来,持续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23.强化对脱贫攻坚任务的督查。围绕体局精准扶贫计划实施及对口帮扶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工作联席会、实地走访督查等方式,督促局党组贯彻落实好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深化开展教育、体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以及“全面改薄”“基础教育百千万帮带春风行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等政策制度执行偏差的问题。

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4.强化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结合市纪委监委“先学深研立改”和“6-45问题整改”,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加强驻局纪检组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纪检干部培训,提高教育体育系统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25.严格自我监督管理。严格自我监督管理,主动公布举报驻局纪检监察干部的途径渠道,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组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及时上报,绝不护短遮丑、迟报瞒报;对执纪违法、失职失责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