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
关于端午节期间重申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要求
的通知
端午佳节即将到来,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的风险,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确保安全、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清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举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做到早介入、早提醒、早防范,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
二、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不违规聚集、不到疫情防控的中高风险地区,带头反对“四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做到锲而不舍、抓住不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克服查纠“四风”中产生的“疲劳综合征”,在节日监督检查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抓好疫情防控有效结合,统筹推进,靠前监督,既要聚焦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落地见效,又要毫不松懈严查节日期间的享乐主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