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以案为鉴

亮明红线强纪律,七起案例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9-05-05 来源: 浏览次数:


亮明红线强纪律,七起案例敲警钟!

来源: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2

一、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市公路局原局长王建修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2月,王建修携家人与市交通局下属某公司负责人邵某去厦门旅游,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邵某支付。王建修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王建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平顶山市燃气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张铁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张铁成在逢年过节期间,违规收受17名管理对象礼金8.95万元,在其父亲去世时违规收受39名管理对象吊唁金5.65万元。张铁成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张铁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郏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宏国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问题。2016年5月至10月,李宏国安排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所花费用事后虚开发票以看望病号、线路维修等名义报销。2018年2月,李宏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宝丰县卫计委家庭发展股原股长马兵洋侵吞奖扶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马兵洋利用其保管计生奖扶专用存折、代发奖扶资金的职务便利,侵吞群众奖扶资金228430元。2018年8月,马兵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郏县农业局土肥站原站长赵国鑫、报账员周晓利虚报项目支出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赵国鑫在组织实施土肥项目期间,多次安排周晓利违规虚报项目支出,套取专项资金168000元,用于各项支出,其中5900元用于赵国鑫个人日常支出,赵国鑫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赵国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周晓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六、叶县廉村镇大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海龙冒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4月,孙海龙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5亩机动地登记在其妻子名下,冒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132.9元。2018年8月,孙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问题予以纠正,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七、宝丰县大营镇郝沟村党支部书记刘艳梅在贫困户认定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2018年,刘艳梅两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婆婆和公公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4107元。2018年8月,刘艳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