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

二、活动地点

二楼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

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

通过背诵、默写、书法展示等形式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党的教育方针、“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内容。

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四有”好老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党的教育方针、“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内容,入脑入心。

2.积极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书法爱好者要积极参与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展示活动,优秀作品将在宣传橱窗宣传展示。

3.广泛宣传。要紧密围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

2021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