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2月
二、参加人员
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2.举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测试。
3.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和深入社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切实增强《条例》落地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注重结合。要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与新时代新文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掀起学习贯彻《条例》、争当文明鹰城人的热潮。
3.自觉践行。干部职工要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自觉规范个人道德行为,共同创建文明和谐幸福家园。
附件1: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附件2: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