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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按照《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函〔2023〕34号)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县(市、区)、局属各中学民主推荐,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审核、择优推荐后,决定拟推荐对象名单。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基础教育科电话:0375-2629987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5-2629909
附件:首批河南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实验学校拟推荐名单附 件.docx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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