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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开展“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开展“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参加网络培训。各地各校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通知要求,自行组织相关人员,选择参加教育评价改革政策与理论、政府履职与用人评价、学校治理与学校评价、教师素养与教师评价等主题模块的网络培训,将参训人员名单直接报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是指导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历史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通过专门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专题培训班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将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位行政干部、每一位校长和广大师生。

        三、其他要求。各地各校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形成书面材料(2000 字以内)于 10 月 30 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顾 哲,0371-69691250、18903786425

        电子邮箱:guzhe@haedu.gov. cn

2021 年 7 月 16 日

教发规函〔2021〕451号.pdf

教发规函〔2021〕45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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