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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研机构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指导学校制定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强化年级、学科统筹作业量,定期评估效果,并在校内公示。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加强作业设计指导。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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