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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采取“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学校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学生需求,采取跨年级、班级分类编组的方式进行。重新编组时,要充分考虑不同服务的内容、场地等因素,合理确定小组人数。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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