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平顶山市教育和体育发展中心 - 公文通知
各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9]130号)。经研究,定于2019年5月上旬举办“第三届平顶山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参赛对象
第三届平顶山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共设置8个比赛项目(见附件1)。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
二、比赛组织与组队参赛
本次大赛采用学校初赛、市级复赛的形式进行。
(一)学校初赛。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组织班级比赛、年级比赛、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内容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推荐选手参加市级复赛。同时,结合比赛积极开展国学大讲堂、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民族英雄和中华历史名人故事、中华传统艺术赏析、中华传统技能与才艺展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二)市级复赛。市级复赛以各中职学校为单位组队。个人赛2人为一队,小组赛2-6人为一组(一组为一队)。每项目限报一队选手参赛。市级复赛选出的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大赛。
三、大赛评判与奖项设置
各项目比赛的评判标准以《第三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比赛方案》为依据。由市教育体育局聘请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判工作。
大赛设个人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20%,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在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小组赛,每组可报1-2名辅导教师;个人赛,每位选手只能报1名辅导教师。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大赛组织保障
本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研室承办。
各县(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对比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切实重视比赛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比赛全过程的安全。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县(市)、学校的比赛工作。参赛选手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务必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报名表报至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研室,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海洋 苑启凡 联系电话: 2629920
电子邮箱: pdszjy@163.com
附件:
1.第三届平顶山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竞赛项目目
2019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张云鹤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