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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为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要求
1.突出育人导向。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解决问题。研究项目应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力争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应着力于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力争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取得一定影响。
二、组织管理
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局属学校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市教体局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 结项等管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课题的初选、培育指导、过程管理等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主持有市教研室或市教科所组织的课题且尚未结项者,本年度已申报主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市、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市、区)级及以上课题(局属学校可以是校本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当年只能参加一项基础教研项目,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局属学校可以是校本课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选题原则与范围
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关注我市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考改革、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深入研究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归因分析和问题破解,问题解决方案需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
6.选题范围。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市教体局教研室官网下载)。“选题指南”在宏观层面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宜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三)申报立项的数量
申报立项的数量为各局属学校每校限报1项;各县(市、区)限报数量如下:
为切实增强班主任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从班级管理中积淀教育智慧,2023年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学科分类中增加“班主任工作”,用于班主任专项研究,鼓励班主任申报相关内容的课题。
(四)立项材料要求
各立项申报的课题组需提交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基础教研部门,局属各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市教研室课题办审核后原件退还(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四、结项申报要求
(一)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局批准立项的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详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
各课题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局属学校教科室)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过程性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局属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经市教研室审核后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县(市、区)、局属学校教研机构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材料(立项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结题材料(含结题鉴定审批书和课题研究报告)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U盘现场拷贝),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立(结)项申报材料”,内含文件夹分别以“主持人姓名-设计论证活页”或“主持人姓名-研究报告”等的形式命名(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见附件)。
五、组织管理
课题的立项申报与结题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教研室、局属学校指定负责课题管理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各单位在汇总和认真初审、初评的基础上,将汇总表、申报表及过程性材料,按照规定要求及格式(见附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报送时间:2023年5月16-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局属学校、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新城区、高新区于5月16日报送纸质材料和U盘电子版;
鲁山县、叶县、宝丰县、郏县、舞钢市于5月17日报送纸质材料和U盘电子版。
报送地点:平顶山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课题管理部312室
联 系 人:苗巧云 李辉
电 话:0375-2629856
附件:
1.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格式文本
5.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
6.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7.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格式文本
8.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格式文本
9.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10.各学科序号
11.平顶山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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