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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汉之星”信息化识字教学系统专项课题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实验学校:
为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对小学语文教学的促进作用,总结提升、应用推广研究成果,经研究,河南省基础教研室准备开展2019年度“汉之星”信息化识字教学系统专项课题立项与结题工作(以下简称“汉之星研究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专项课题立项申报的要求
1.研究应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力求创新与实用,切实促进学科建设。
2.研究目标要明晰,申请单位应基于已有成果、研究条件等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论证,突出研究的实践效果。
3.省级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数量限制:每个省辖市2-4项,每个省直管县(市)1项,省实验小学1项。各实验区(学校)及其他申报专项课题的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上交一式3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认真填写汇总表,上交一式1份。(各单位按要求上报市教研室后择优推荐到省教研室)
4.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主持人须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已有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再申报主持新的课题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两名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题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室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市级教研室章,原件退还。不符合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专项课题结题申报的要求
申报结题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室批准立项的“汉之星”信息化识字教学系统专项课题,研究期满,过程具体,成果丰实,符合我室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A4纸、WORD2003版格式打印、不可单独装袋)。
2.结项材料:材料要求规范齐全,包括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
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室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市级教研室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重要提示:如有课题变更,需单独打印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变更申请审批表要求:(1)本表由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基础教研室汇总上报。(2)在本课题规定结项时限当年8月1日前按程序报批,逾期不予受理。(3)变更项目组前三名须提交其参与完成县级以上课题的结题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室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市级教研室章,原件退还。不符合资格要求者其变更不予受理。(4)变更内容多确实需要加页,请打印在此页背面。)
3.立项与结题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提交《立项(结题)申报汇总表》1份,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
5.报送负责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课题管理的教研员牵头,会同小学信息技术和小学语文教研员,做好材料收集、初步审核及整理上报等工作。
报送时间:省教研室要求2019年9月10日前,上交市教研室要求在2019年8月25日前,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平顶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信息技术学科(316房间)。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2629832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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