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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文〔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靠内生动力,也要靠监督指导。作为法定的重要制度安排,教育督导是推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高规格出台的深化教育督导全面改革的统领性文件,为做好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教育督导机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职权匹配、制度完备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这是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布局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教育督导机构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既要落实好承担的教育改革发展职责任务,还要积极参与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任务。针对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畅、机构设置不全、队伍力量不强、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管、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23项改革任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教育督导机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抓好落实。要完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增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巡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采用调剂、补充等方式,选强配齐覆盖相应学段督导任务的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管理,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发挥责任督学作用。要改进督导方式方法,推进教育督导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审计、考核、评议等方式有机衔接、共同发力,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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