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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平资助〔2019〕4号
平顶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市属各普通高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进行两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存在预申请数量偏低,转化率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从今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要全部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因此,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时间也较为紧迫。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教办资助〔2019〕233号关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办资助〔2019〕23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时间
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信息采集工作从4月底开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批批量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6月15日,以后做单个录入。
二、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预申请工作流程
1.名单确定。预申请的主要工作和名单(含在本校复读的学生)的确定由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对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学生以及特殊情况的学生预申请工作主要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程序办理。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流程进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汇总后填写《平顶山市XX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县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预申请工作,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完成预申请工作;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高中的预申请工作由各校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市属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完成。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预申请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办理预申请。
2.预申请系统录入。预申请系统录入工作流程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214号)》办理。
3.预申请结果使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贷款资格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受理阶段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户籍所在县级资助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4.预申请档案管理。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备查,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加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预申请名册备查。
四、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提高对预申请工作在整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各种协调工作。坚决杜绝对学生及家长的推诿扯皮现象,要发挥好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接待日解决疑难问题的作用。要继续加大力度组织所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与当地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保质保量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鉴于各地情况存在差异,请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平顶山市XX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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