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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情况
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9 年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进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豫政教督〔2019〕9号)后,平顶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迎接省政府专项督导工作,切实做到以评促整改、以评促提高、以评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照专项督导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截至目前,32项三级指标中,30项完全落实,2项基本落实。
二、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展情况
1.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展情况
(1)召开本级教育大会。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市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谋划教育改革发展举措,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会上印发了《平顶山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平顶山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目前,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实施。
(2)保障教师待遇。全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平均工资水平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且在调整公务员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的同时统筹调整高中等其他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省里《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全市11个县(市、区)中设岗县(市)有舞钢市、鲁山县、叶县、宝丰县、郏县,其中舞钢市、叶县、宝丰县、郏县特岗教师服务期内“五险一金”全部办理,鲁山县目前已经拨付到中心校账户上;在5个设岗县特岗教师津补贴方面,叶县办理了岗位生活补贴人均248元/月,鲁山县办理了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人均300元/月,舞钢市、宝丰县办理了校方责任险50元/年。
(3)推进农村教师“两房”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8年度已实施416套,总投资2770万元;2019年实施240套,总投资1569万元。按照省定目标要求,编制了《平顶山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规划(2020-2022年)》,拟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4753套,解决5639名农村支教、特岗、在校食宿在编在岗教师的住宿问题。
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4)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教师教龄津贴和班主任岗位津贴。市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平顶山市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教体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将提高教师待遇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各县(市、区)教师待遇“三项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885.44万元,享受此项补助共16228人;发放班主任津贴1039.38万元,享受此项津贴共11801人;发放地方教龄津贴1337.68万元,享受此项津贴共29392人。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5)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平顶山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暂行办法》,明确了教师招聘途径,规范教师招聘程序,并要求县(市、区)参照执行,及时补充空编教师。2018年,全市共招聘教师2807名。市直学校2018年以来共招聘教师337名。市委编办、市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县域调剂等方式缓解教师缺编问题。加强与省编办协调对接,积极解决我市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教师严重缺编问题,省编办计划为我市解决8000多个教师编制,目前已解决1000个。
(6)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达1936人。开展“两区”支教工作,2017年以来,每学年组织选派88名优秀教师,开展支援鲁山县、叶县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并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中央财政、省财政下拨到我市的176万元专项支教补助经费,全部用于88名支教教师工作补助和人身意外保险。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良好育人环境,在全市教育系统凝聚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演讲比赛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361名教师。
(8)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制定了2016—2020年创建标准化和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工作规划,建设与新时代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队伍。全市有8个县(市、区)设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本能力提升。举办了第十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课比赛暨2018年度优秀教师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共评出优质课获奖人员15名,论文获奖人员12名。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3.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
(9)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召开全市学校党建工作观摩推进会,“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升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水平。2018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教育工作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教育工作7次。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教育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0)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经常性随机调阅学校党建工作资料,推进党建工作评估考校制度化。
4.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情况
(11)健全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印发《平顶山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及操作手册》《平顶山市中小学落实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少先队活动课方案》《平顶山市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测评体系》,开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值最深层次的精神力量”校本课程,开展德育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有序开展。举办“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开展中小学“最美大课间”评选活动,印发《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深入开展“清洁学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5.出台落实国家、省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情况
(12)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组织起草《平顶山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平顶山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市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平顶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市区中小学与幼儿园发展与布局规划(2010—2020年)》《平顶山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始终把教育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保障学业、支持事业、促进就业、助力产业”任务,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基础教育“百千万帮带春风行动”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市教体局印发了《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做好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市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各县(市、区)信息化发展状况。
(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6.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情况
(13)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市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平顶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2018年我市普惠率达到82%,完成规定目标。
(14)加快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7.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15)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8.9%,完成既定目标,年辍学率得到有效控制。
(16)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市政府印发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制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对2018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了督导评价,并分别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认真对照整改落实。按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已有9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郏县、鲁山县已通过省级验收,正在积极准备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8.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情况
(17)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逐年提高,2017年为93%,2018年达到94%,完成既定目标。
(18)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要求。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照学生自愿、综合评价、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积极发展中职教育,加强招生宣传。2018年,中职院校招生8565人,技工院校招生6715人,合计15280人,职普比大体相当。
9.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19)规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市政府修订《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办学。市财政局、教体局联合印发《平顶山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市财政从2015年起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优秀民办学校。各县(市、区)相继出台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在征地、建设、用水、用电、学生升学、师生评先、评优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等政策全面落实。
(20)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日常监管机制。市教体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平顶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联合工作小组,开展专项督查。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1592家,取缔941家,办理证照346家,学科备案188家,完成网上平台机构录入524家。全市联合执法98次,受理举报129件,调查处理129件,处理相关教师31人。
10.优化特殊教育资源情况
(21)优化特殊教育资源。我市共有8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中市城区3所,5个县(市)各有1所。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都设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各乡(镇)资源教室也逐步建设完成。全市从事特殊教育教师共359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080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77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464人,送教上门645人,在其他康复机构、幼儿园73人,三类(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4.3%。
(五)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1.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
(22)建立政府对教育工作统筹推动机制。市政府切实落实教育“三个优先”的保障制度,完善教育议事协调和决策机制,建立有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构建党政齐抓共管、政府统筹规划、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3)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化解大班额。制定实施了“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消除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规划。2018年,“全面改薄”共投入资金1.31亿元,实施项目学校27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资金3.09亿元,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53所;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投入资金1.31亿元,改造中小学校144所;市直学校实施2016-2020年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项目11个。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平顶山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截至2018年底,我市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由2017年底的30.7%降到15.58%,超大班额比例由2017年底的11.27%降到2.99%,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没有出现超大班额现象。
(24)统筹配建新建城镇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了《市区中小学与幼儿园发展与布局规划(2010—2020年)》。市教体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平顶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及配建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平顶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六)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2.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情况
(2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市本级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市2017年教育支出607902万元,2018年教育支出699673万元,增长15.1%;市本级2017年教育支出134256万元,2018年教育支出188735万元,增长40.58%。市本级和全市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市2018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高校16052.57元,增长12.36%;中职学校17859.77元,增长63.29%;普通高中7951.85元,增长19.59%;初中8719.44元,增长6.73%;小学5211.56元,增长2.71%;幼儿园5059.09元,增长16.93%。市本级2018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高校16027.71元,增长12.51%;中职学校27740.08元,增长83.60%;普通高中12681.37元,增长31.06%;初中13996.43元,增长18.79%;小学19057.83元,增长106.18%;幼儿园7517.66元,增长20.24%。
(26)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2018年全市共有6个县(市、区)落实省定基准定额。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8年中央、省、市资金已经按财政拨款渠道全部下拨到各县(市、区),共计4949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41153.8万元(中央29006.3万元,省8230.8万元,市3916.7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5776万元(中央5006万元,省77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562.2万元(中央2562.2万元)。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市直每生每年1000元、县(市)每生每年800元的拨款标准。
(27)规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税务部门足额征收,财政部门根据税务部门征收入库数额全部拨付教育部门使用。财政部门严格附加管理,按资金使用规定合理安排,发挥教育费附加最大效益,不存在教育附加纳入预算管理抵顶原有正常的教育事业费拨款问题。2018年全市使用教育费附加2613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5386万元,其中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征收10554万元,支出11823万元(含2017年结转资金),地方教育附加征收3517万元,支出2800万元。
(28)合理配置基层教育财会队伍。下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财会队伍的通知》,为财政教育资金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人才支撑。全市学校现有会计1635人,其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1526人,初级职称296人,中级职称235人,高级职称7人。有效监督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印发《“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年”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配合省教育厅完成对汝州市、舞钢市和湛河区经费保障年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宝丰县、舞钢市、新华区等单位对国家四部委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情况
(2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了《平顶山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启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管理平台,保障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
(八)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14.设置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等情况
(30)依法设置本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2015年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成员调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教体局设置有教育督导室和教育督导科,核定编制6名,负责制定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都设置有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正科级),共有专职督学54人,责任督学358人,全市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市教体局聘任局属学校责任督学5名,聘任市政府专兼职督学105名,市特约督学12名,依法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三、存在问题
对标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要求,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乡镇公办幼儿园没有实现全覆盖。全市还有3个区的3个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没有建成投用。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重道远。目前,郏县、鲁山县尚未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
四、改进措施
(一)聚焦政治引领,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新思想新论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聚焦事业发展,夯实教育基础。一是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整体提升公办园比重,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二是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平顶山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控辍,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时都要对返校学生进行核查、报告,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做好鲁山县、郏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三是加快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落实普职大体相当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三)聚焦素质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保障教师各项待遇,让一线教师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二是改革教师管理体制。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编制管理,盘活编制存量,将在编教师招聘与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相结合,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有编即补,建立稳定有效的乡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实施县域内教师“县管校聘”,尽快实现新突破。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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